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_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绵阳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在绵阳市召开了高又高·新坐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会议。会议由绵阳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持,通过现场考察和资料审查,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技术审查。
现将高又高·新坐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2021年2月4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建设单位:绵阳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绵阳市高新区火炬西街北段120号
联系人:古一涵
电话 : 18981185199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报批稿)
2021年2月
1、项目建设必要性
绵阳是四川第二大城市,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 暖湿润,四季树木常青。城区依山傍水,涪江、芙蓉溪、安昌河穿城而过,形成三水交 汇、两江环流的空间格局。山环水绕的城市格局,舒适宜人的气候条件,形成绵阳市独 特的城市魅力,进而又增加了吸引人口、资金等发展要素的机会,从而促进城市的长远发展。
绵阳市2010年城市人口已经突破百万,数年之内将新增城市人口近3成。《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确定了绵阳市城市性质为:中国科技城、四川省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和宜居名城。城市规模为:2015年城市常住人口1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25km2;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1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达到150km2,城区主要向西部界牌、河边方向、西北部园艺方向和南部溏汛、松垭方向发展。绵阳市的自然条件、城市人口的较快增长和城市的总体发展规划都为城市房地产的开发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平台。
本项目实施后,将使高新片区的地块价值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城市建设用地的价值,有利于城市建设资金的筹集,促进城市建设良性循环,有利于绵阳市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全社会、经济、环境全面协调和谐发展。本项目符合绵阳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无论是从商业、居住、交通,还是从改善城市环境,拓展和推动城市建设等方面都起到重大作用。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2、项目概况
高又高•新坐标项目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南路95号,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类型为房地产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35hm2,总建筑面积72671.6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671.61
m2(地上计入容积率面积50470.61
m2,地上不计入容面积201
m2),地下建筑面积22000
m2。包括3栋高层建筑(17~23F酒店和住宅),总容积率为3.75,建筑密度为28.2%,绿地率约为10%。
本项目由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广场工程、绿化工程组成。建构筑物工程包括3栋高层建筑及2层地下室,占地面积0.38hm2,道路广场工程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占地0.84hm2,绿化工程占地0.13hm2。
项目总用地面积1.35hm2,全部为永久用地,根据调查,项目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结合现场调查,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0.62万m3(自然方),土石方回填总量0.87万m3(含绿化覆土0.07万m3),借方0.72万m3,(含普通土石方0.65万m3,表土0.07万m3),借方全部通过外购获得;余方10.46万m3,多余土石方全部用于木龙河“一河两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回填利用,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
工程计划建设总工期为18个月,2020年10月至2022年3月。
项目总投资50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659.4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单位为绵阳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土地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已由政府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本工程不考虑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建的影响。
2019年9月,建设单位取得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0798-47-03-395036]
FGQB-0140号);2019年9月,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项目施工单位为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6月,由四川同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高又高•新坐标项目施工图设计》。
2020年6月,绵阳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进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接受委托后(委托书见附件),我单位立即组成水保方案项目组对项目区进行调研和实地踏勘,就规划项目及周围的土地利用情况、以及工程建设条件与水土流失现状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收集相关设计资料,在认真分析工程前期设计成果、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于2020年12月下旬编制完成《高又高•新坐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2021年2月“报告书”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方案编写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本项目2020年10月开工,本方案为补报,目前正在进行基坑施工,完成了基坑外围抗滑桩施工,正在进行土方开挖外运。
勘察场地在区域构造上处于扬子准地台西侧龙门大巴台缘坳陷与四川台坳的过渡带,位于四川台坳西部的龙门山前坳陷带内,处于绵阳环状旋扭构造吴家坝向斜北翼的宽缓部位。据四川省地勘局川西北地质队1:5万绵阳市城市地质区调资料,深部无大的断裂构造从场地及附近区域通过,新构造运动也只表现为缓慢的升降运动,历史上无破坏性地震发生,区域稳定性较好,属基本稳定区。场地内覆盖层主要为为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回填杂填土( Q4ml),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Q4al)粉质粘土、粉砂和圆砾,下伏白垩系下统剑阁组(K1jn)泥质砂岩、砂岩。
项目区四川盆地亚热带大陆性湿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16.4℃,无霜期275天,≥10℃的积温5212℃。多年平均降雨量为963.2mm。
场地位于安昌河北岸(距安昌河约1.5km),区间降雨对工程河段洪水影响不大。
项目区主要土壤以黄壤为主,工程占地范围表层为杂填土、建筑垃圾,无可剥离表土;项目区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林草植被覆盖率为37%。
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按照水利部《关于土壤侵蚀类型区划和强化分级标准的规定》,本项目区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二级区),本项目区水力侵蚀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坡面蚀,丘陵地区亦有浅沟侵蚀及小切沟侵蚀,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500t/km2·a,项目建设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300t/km2·a,土壤侵蚀强度表现为微度。
本工程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南路95号范围内,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贯彻落实国家水土保持方针,遵循“因地制宜,分区防治;统筹兼顾,注重生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与主体工程相衔接,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项目总工期18个月,已经于2020年10月开工, 2022年3月完工,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年份,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当年,为2022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及项目建设特点,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永久用地1.35hm2,无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1.35hm2。
表1.4-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北纬
东经
1
31°28′18.46″
104°40′42.34″
2
31°28′18.26″
104°40′42.28″
3
31°28′18.86″
104°40′39.75″
4
31°28′16.52″
104°40′39.10″
5
31°28′16.05″
104°40′40.96″
31°28′15.12″
104°40′40.70″
31°28′14.36″
104°40′43.95″
31°28′17.71″
104°40′44.90″
31°28′18.22″
104°40′42.59″
31°28′18.39″
104°40′42.64″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绵阳市水务局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2017年5月),工程区不位于国家级、省级及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内;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2〕512号,项目区位于西南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本工程位于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1、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
2、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
3、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 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
4、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六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止标准》GB 50434-2018的规定。
按降水、地形、背景流失强度、植被覆盖、地理位置等进行相应的调整后,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92%;该项目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3%、林草植被恢复率97%,根据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地块绿地率指标为≥10%,本方案林草覆盖率调减13%,取10%,项目占地为其他土地,无可剥离表土,表土保护率不统计。
表1-1 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表
项目名称
标准规定值
修正值
采用标准值
施工期
设计水平年
降水量修正值
土壤侵蚀强度修正值
地形修正值
地理位置
施工期
设计水平年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
0.85
+0.15
﹡
1
渣土防护率(%)
90
92
+1
91
93
表土保护率(%)
92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97
林草覆盖率%
﹡
23
-13
﹡
10
注:表中“*”号表示的指标值,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过程中监测获得,该值为动态值,无强行指标,但该值的监测资料要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项目区所在区域现状土壤侵蚀强度以微度侵蚀为主,土壤流失控制比不小于1;项目位于城区范围内,林草覆盖率提高1% ,渣土防护率提高1%,项目占地范围无可剥离表土,不计算表土保护率。
1 综合说明
1.1 项目简况
1.1.1 项目基本情况
1.1.2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1.1.3自然简况
1.2编制依据
1.3设计水平年
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1.5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1执行标准等级
1.5.2防治目标